深圳婚姻法律师,,朱律师。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归属,规定了两种形式: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度。婚后所得公有制作为法定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所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 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对*三人的债务的清偿、婚姻接触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度适用的制度。 ◆ 建议离婚当事人将离婚事务交由**律师处理,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较好地解决问题。 ◆ 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律师服务: 1、依法为委托人**可行的协议离婚方案,处理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2、为委托人**可行方案,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教育问题。 3、代为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 4、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离婚案件的调解、诉讼和案件执行。 5、协助委托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进行界定,防止对方当事人私自转移财产。 6、依法为委托人争取子女抚养权。 7、代理涉外离婚诉讼案件。 8、代理子女探视权诉讼。 9、代理离婚后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案件。 10、代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提起的赔偿案件。 11、代理离婚引起的人民*强制执行案件。 12、代理追索子女抚养费案件。 ◆ 联系电话:,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