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师,为您解答劳动纠纷法律问题,如需更多律师服务,请致电,朱律师。 劳动者未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技术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的,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均须按照服务期协议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对单位造成的损失,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用人单位招聘所支付的费用;第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第三、对单位经营、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广东朗道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律事务部 ===== 为您提供**、*的劳动争议律师服务: ◇ 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调解、仲裁、诉讼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 ◇ 代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赔偿的仲裁与诉讼案件。 ◇ 参与劳资纠纷谈判、调解,参与工会谈判、集体合同谈判。 ◇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起草、修改、签订、履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全面规范与管理。 ◇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工时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福利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 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 提供劳动人事法律风险研究分析,为企业提供完善的法律解决方案。 ◇ 员工培训、保密与竞业禁止管理:培训制度、培训协议、培训费用管理;**有效措施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管理。 ◇ 各种表单、协议设计:包括工资单、工资表、入职登记表、辞退通知书等。 ◇ 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法律相关问题,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资关系。 ◇ 提供较新的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规定。 ◇ 其他劳动争议相关法律事务。 ——广东朗道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D 馆501(福强路与新洲路交界处) ◆ 联系电话:,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