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师,为您解答劳动争议相关法律问题,如需更多律师服务,请致电,朱律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提出后,在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即使是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广东朗道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律事务部 ===== 为您提供**、*的劳动争议律师服务: ◇ 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调解、仲裁、诉讼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 ◇ 代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赔偿的仲裁与诉讼案件。 ◇ 参与劳资纠纷谈判、调解,参与工会谈判、集体合同谈判。 ◇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起草、修改、签订、履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全面规范与管理。 ◇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工时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福利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 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 提供劳动人事法律风险研究分析,为企业提供完善的法律解决方案。 ◇ 员工培训、保密与竞业禁止管理:培训制度、培训协议、培训费用管理;**有效措施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管理。 ◇ 各种表单、协议设计:包括工资单、工资表、入职登记表、辞退通知书等。 ◇ 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法律相关问题,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资关系。 ◇ 提供较新的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规定。 ◇ 其他劳动争议相关法律事务。 ——广东朗道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D 馆501(福强路与新洲路交界处) ◆ 联系电话:,朱律师